3月11日,于先生乘坐安徽旅游大巴参团来婺源旅游,导游将50名游客带到某玉器店进行购物,于先生和赵女士分别在玉器店购买了6666元、9999元玉石产品,游客离开婺源后反悔要求退货退款,自行联系购物店,该店根据婺源县旅游诚信退赔机制,践行“旅游购物店30天内无理由退货退款”的承诺,退回6666元、9999元给该团组团社,组团社导游退回了游客6600元、9000元,剩余66元、999元未及时退还游客引起不满。
3月28日下午,游客于先生按婺源县旅游诚信退赔中心张贴在购物店内的投诉电话,打电话投诉某玉器店购物款未足额退款,县旅游诚信退赔中心第一时间受理。县旅发委要求旅游110、旅游诚信退赔中心第一时间组织旅游、市管等部门赶赴店家核实情况,经核实确认,该组团社导游未及时足额退款,立即责成购物店将余款66元、999元分别直接先行退回给两位游客。
婺源县旅游110、县旅游诚信退赔中心践行“一切为了游客、为了游客的一切” 的服务宗旨,努力实现“不让一位游客在婺源受委屈”的工作承诺;为进一步维护中国最美乡村品牌,旅游高峰期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解决游客诉求,实行旅游执法县、乡、村三级联动,第一时间解决处理游客纠纷赢得游客夸,安徽游客于先生的致谢微信“你们是最美乡村的守护神!是江西革命老区的守护神!向你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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