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至9日,由江西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主办的2017年江西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在婺源县举行。 本次比赛共有来自全省11个设区市的40余支队伍近200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为历年来规模最大、参赛队伍和参赛球员最多的一次青少年锦标赛。经过6天激烈的角逐,新余队、南昌队、萍乡队分别获得男子甲、乙、丙组第一名;南昌队、萍乡队分获女子甲、乙组冠军。
附:2017年江西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于8月2日至9日在婺源县举行的通知
一、报名:
各设区市体育局根据竞赛规程要求,于赛前40天通过“江西省竞技体育管理信息系统”比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于赛前10天按规定的参赛运动员数(男子甲、乙组18人,男子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12人)填写《2017年江西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报名表》纸质版传真至江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训竞科。
二、报到
(一)各参赛队务必于8月2日17:00前到如下指定宾馆报到。
1、男子甲组、女子乙组运动员(包含领队、教练)统一安排在婺源县星江湾大酒店食宿、报到。星江湾大酒店地址:江西省婺源县环城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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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子乙组运动员(包含领队、教练)统一安排在婺源县华逸大酒店食宿、报到。华逸大酒店地址:江西省婺源县源头路1号
3、男子丙组运动员(包含领队、教练)统一安排在婺源县华都大酒店食宿、报到。华都大酒店地址:江西省婺源县文公北路289号
4、女子甲组运动员(包含领队、教练)统一安排在婺源县风景大酒店食宿、报到。风景大酒店地址:江西省婺源县环城南路88号
5、所有裁判员、大会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在婺源县风景酒店食宿。地址:江西省婺源县环城南路88号
三、收费标准
1.男子甲、乙组,女子甲组运动队自费参赛,每人每天按150元标准交纳食宿费;男子丙组运动队参赛,按50%标准,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75元;女子乙组运动队食宿费每人每天30元。
2.超编人员、参赛提前报到的一切费用自理,按每人每天150元收取。
3.各参赛队报到时每人需缴纳交通费40元。
4.运动员报名后不参赛的每人缴纳100元弃权费。
5.报到时,各参赛单位需交纳2000元赛风赛纪保证金。赛会期间遵守赛会规定、无不良赛风赛纪的比赛结束时退还保证金。
四、竞赛事宜
参赛运动员报到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必须有磁性和指纹),无二代证、失效二代证、临时身份证等将不予报到。
五、其他
1.定于8月2日20:00在婺源县风景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领队、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请各队准时参加。
2.定于8月3日8:00在婺源中学运动场进行运动员素质测试,10:00在婺源中学进行运动员文化考试。
3.运动员技术测试时请统一着装,将对运动员拍照。
4.请各领队、教练员收齐所有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联席会后将对运动员二代身份证进行验证。
5.本次比赛11人制采用5号球,7人制采用4号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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