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婺源包车网 发布时间:2017-07-02
根据《婺源县教体局关于2017年城区初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婺教字﹝2017﹞131号)精神,现就今年城区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生范围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持有本县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紫阳一小:儒学前社区、蚺城社区,文博社区大部(天佑路以南,含东溪上江村、下江村、清华园小区、汤坞村、王家村、新屋村等)。
紫阳二小:花园域社区、涵春社区。
紫阳三小:天佑社区、文公社区、文博社区部分(天佑路以北部分),香田村委会东方红队、东升队等。
詹天佑小学:武口社区、七里亭社区和汤村、向阳二村委会各一部(才仕大道及茶乡西路以南部分。其中茶乡西路以南部分也可选择就读紫阳六小)。
紫阳五小:朱塘社区和瑞虹社区大部(其中瑞虹社区中的金谷小区、东升家园小区可以自由选择紫阳三小或紫阳五小就读),香田村委会大部,东岭坞村委会东岭坞、孔家庄、十里铺等自然村。
紫阳六小:武口社区、七里亭社区和汤村、向阳二村委会一部(茶乡西路及才仕大道以北部分,其中,绿源新城小区、世纪华庭小区也可选择在詹天佑小学就读),杨坑村委会全部。
以上小学招生对象包括交错座落在居民区内的蚺城街道和紫阳镇户口的其他村民。
(三)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婺源中学:蚺城街道辖区居委会及城关村大部、东岭坞村、香田村,紫阳镇辖区内西坑村、杨溪村走读生部分。
朱熹中学:原高砂乡和原武口乡辖区大部(含本区域内的城关村委会村民),地理位置为星江河西岸,南起老交警队(现紫阳交警中队)门口,北至与秋口镇接壤处。
梅林中学:原梅林乡全部,原潋溪乡善坑村全部、杨溪村和西坑村住校生部分。
02招生计划
根据城区学校的现有办学条件和片区内的生源状况,各学段学校招生计划如下:
2017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序号 |
学生名称 |
班级数 |
计划招生数 |
1 |
婺源县幼儿园 |
6 |
150 |
2 |
婺源县源头幼儿园 |
6 |
150 |
合计 |
12 |
300 |
2017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序号 |
学校名称 |
班级数 |
计划招生数 |
1 |
紫阳一小 |
8 |
360 |
2 |
紫阳二小 |
4 |
180 |
3 |
紫阳三小 |
7 |
315 |
4 |
詹天佑小学 |
6 |
270 |
5 |
紫阳五小 |
6 |
270 |
6 |
紫阳六小 |
7 |
315 |
合计 |
38 |
1710 |
2017年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
序号 |
学校名称 |
班级数 |
计划招生数 |
1 |
婺源中学 |
18 |
900 |
2 |
朱熹中学 |
14 |
700 |
3 |
梅林中学 |
4 |
200 |
合计 |
36 |
1800 |
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7月15日-16日
小学招生时间: 8月1日-5日
初中招生时间: 7月6日-8日
04招生办法
2.在学校招生计划内学位有空余的,各校应按照以下顺序,分批次招生,直至足额完成招生计划。
①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有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且在城区生活半年以上的(查验房产证和2017年2月以前的水费或电费交费凭证)。
②符合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
3.招生工作结束后,各校要按招生批次将新招收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整理归档(含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资格证明材料等),以备教体局抽查核实。
4.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由各幼儿园按相关规定自行制定。
(1)租住房屋协议(已购房的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同批次招生时优先考虑)。
(2)经商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示由工商局出具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明),务工人员出示单位用工合同。务工人员能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证明之一的,在同批次招生时优先考虑,上述保险须在2017年5月之前且必须是用人单位交,需连续缴纳达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凭证,个人交纳的无效。
(3)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2.按照县政府统一规划拆迁的拆迁户,确因客观原因未能迁移户口的,凭拆迁办相关证明,经教体局审核后可在现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
3.因工作调动迁入城区人员子女,不受户口迁移时间限制,凭父母工作调动手续到教体局办理安置手续。
4.军转干部和现役军人子女,凭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由教体局就近安置。
5.外地来婺投资的客商子女,凭招商局开具的相关证明,经教体局审核后就近安置。
6.不支持学段中途转学(尤其是毕业年级)。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由户籍所在片区学校接收,若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学位无空余,由教体局统筹安置。
来源:婺源教育网